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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投诉须知

欢迎您登陆黄冈师范学院信访监督平台!黄冈师范学院信访监督平台由学校纪委办负责管理,可以直接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,由纪委办直接查办,也可以受理涉及各单位、部门的投诉,由各有关单位、部门办理,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率、改进工作。欢迎您参加学校的监督工作!
一、纪检监察受理范围
1.对党组织、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
2.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3.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。
二、其他部门、单位受理事项
投诉人对学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,由相关职能部门、单位受理。
三、本平台不受理事项
1. 按法律规定应由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行政和社会治安等案件;
2. 已经进入行政复议、劳动仲裁和司法程序的投诉;
3. 信访等有关部门对于投诉事项已受理或办结的。

     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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